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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局(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课程、创新人才培养和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大体系为目标,统筹推进科学课程教学提质、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选育、“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实验教学“强基”、工程启蒙教育、“英才计划”扩面等系列行动,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校内校外共融共建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新格局。通过3至5年努力,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实验基地,涌现一批“小科学家”“小工程师”,打造一批有辨识度的科学教育特色品牌,全省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整体提升,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基本形成,科学教育在实施科教强省战略、培养创新人才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知行合一,激发兴趣。加强学科实践、提倡探索创新,引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鼓励中小学生在“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充分激发中小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点亮中小学生科技报国理想。

坚持实践导向,融通培养。以“大科学教育”视角,注重学段纵向衔接、学科横向贯通、课内课后双向发力,培育一批有科学研究潜质、有创新思辨思维的青少年群体。

坚持内外联动,统筹资源。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加强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科技企业园区等校外资源的联动,开拓中小学生的科学视野,挖掘科学潜力,提升科学实践能力。

坚持协同育人,区域推进。建立健全家校政社协同的科学教育机制,拓宽社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创新平台建设,畅通服务育人的“生态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科学课程教学提质工程

1.推进科学课程体系化。坚持综合科学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与高中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整体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发展的“1+N”科学教育课程体系,“1”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家必修课程,“N”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含拓展性课程)、社团活动、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等,强化学段有机衔接,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科学核心素养。挖掘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资源,探索编制人工智能、工程启蒙等地方课程标准,引导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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